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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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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8日 下午2点36分45秒二月的最后一天

        今天是二月的最后一天,却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在这里。太阳仍然一天天移着,把我的每一天都给转到哪里去了呢?

 

        今天还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元宵节。时间已然是深夜,鞭炮声终于稀落了下去,偶尔从很远的地方似乎还有隐约的细碎声音传来,也或者,是雪打在院里的阳光小屋顶棚上的声音。我无法清楚地分辨。

 

        早晨起来,天便阴沉着,似乎要落雨的样子。想起昨天给朋友的留言:一个人骑着单车穿越半个城市看一场电影,像极了很多年前的感觉。夜风依然很凉,在风里飞驰的感觉却很好。出门时迎头看见圆而美的一轮明月,才想起明天便是元宵节了。明天,你会跟谁一起赏月?

 

        哪里知道,今天的月亮只能躲在厚厚的云层里了。这不能不说是遗憾。朋友住在半山坡上,若是在有月亮的夜晚,缓步走在弯曲的小道上,看挂在树梢头那清冷的明月,听枯干的枝叶在风中轻唱,该是另一种心情吧?

 

        可惜。这个十五没有月亮。只有灰暗的天空,有随之而来的沮丧。所有的天气里,顶不喜欢的就是阴天了。要么阳光明媚,那么心情也灿烂。要么细雨绵绵,便是有些细微的愁也是美得若有若无。或者大雨倾盆,最好伴着闪电,让人感受到一种力量。又或者在雪花纷飞的时刻,心里更会涨满欣喜。今天这样的阴天,是要酝酿出一场雨来吗?

 

        中午时分,雨果然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雨一落,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真好,不用再出去看焰火了,可以在家里安心地看元宵晚会了。这念头一起,登时自己便觉得颇有些小人。有多少人盼着看一场热闹的焰火表演啊!你居然自私到要叫好。其实我本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每年都会兴冲冲地在元宵夜去看焰火,看到自己都觉得厌烦了,反而觉得窝在沙发上看一场晚会也不错的。

 

        雨下了一小会儿,停了。哪里知道,不一会儿居然下起了冰雹。起先以为是雪霰敲击着屋顶簌簌有声,出门一看才知道,竟是冰雹!怎么可能?冬天也会下冰雹?啊不,现在已经是初春了哦!但是,即便是春天,仍不是时候啊!这天气,有些奇怪了!

 

        更怪的事还有呢!隔着窗户,我看到了一道凌厉的闪电划过,紧跟着,响亮的雷声炸响了。正月里会打雷吗?俗话说“二月二,龙抬头”,龙一抬头雷声才会响。经验和记忆里,都是在二月二之后才会打雷的。真是怪得很。不过雷声响了两声便消停了,转而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

 

        心下觉得诧异,也没有多想。直到晚上,看到好友空间里的一句话:正月里打雷,不是好年景。我惊了一下。真的吗?

 

        这个冬天的气候本就反常,在全球变暖的大气候下,竟是多年不遇的严寒,到处是雪灾。谁知道下个冬天又会怎样?谁又知道我们还有多少个冬天可以过?也许,《2012》里的一切不是危言耸听。

 

        好友空间里提出了一个问题:2012时你会怎么做?他说希望可以跟妻儿一起守护在父母跟前,还有一个朋友说希望把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用红线拴在一起,呵呵。我只希望,我可以快乐地过好每一天。不管将要到来的是幸福,还是灾难。我不去想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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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5日 下午2点09分57秒爱上《阿凡达》

    看完《阿凡达》走出影院,儿子第一句话就是:这是我有生以来看的最好看的电影。看他满脸的一本正经,我不禁哑然失笑。十二岁的孩子,去掉不懂事的五年,再去掉看动画片的五年,能客观评论电影好看与否的时间也不过两年罢了。不过,我接了句:我也是。这份量可就重了。

    好看有两层意思,一层指画面很美,一层指情节很吸引人。《阿凡达》都占了。情节我想大致介绍一下,免得没看过甚至没听过这部电影的人云山雾罩的。故事讲的是人类要占领一个叫潘多拉的美丽的外星球,先派一种用人类基因和外星人基因研制出的叫阿凡达的新人种去深入潘多拉的纳威人部落,再把信息传送回与他意识相通的人类,最后引领人类来摧毁纳威人生活的领域。然而在这过程中,一个叫杰克的阿凡达与一个纳威女子相爱,并且深深地爱上了纳威部落的美丽丛林,最后与纳威人合力击退了人类的进攻,保护了他们美丽的星球不被利欲熏心的地球人侵占和破坏。

    纳威人生活的地方是一片多么美丽的丛林啊!叫杰克的阿凡达在进入的第一眼,就被一大片盛开的奇异花朵所吸引。他好奇地伸出手轻轻地触摸了它一下,谁知一碰那花儿就自动闭合了,如同我们见到的含羞草一般。他再碰别的花朵,一样,都是迅速地闭上。于是,杰克像孩子一样用手指点起了那些美丽妖娆的花朵。那些绚烂的花儿,也接二连三地都合上了眼。这个大胆的闯入者首先惹恼了一种凶猛的动物,它发怒了。它恼火的是居然有人这么肆无忌惮地闯入它的领地。这些妩媚至极的花儿,只为它开放,怎么可以容忍异类来轻慢?

    它怒吼一声,朝杰克就扑了过来。可怜的杰克,还没见过这么可怕的动物,于是就在林子里没命地逃窜。奔跑的阿凡达杰克有着那么优美的身姿,他长长的尾巴在身后飘来荡去。只是仓皇逃命的杰克看起来就没有那么优美了。有几次他险些被怪兽追上,又一次次灵巧地逃离险境。而他没有料到,还有一双冷冷的眼睛在不远处注视着他,并且拉满了弓,随时准备射中他的胸口或者头颅。而又是为什么,那双手臂又垂了下来?是冥冥中的天意,还是树神的旨意?——告诉她,这个人将会改变她和纳威人的命运?或是仅仅因为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比如模糊的自己尚且朦胧不知的爱和吸引?我不得而知。

    看电影时,一直没听清这个纳威女孩的名字,原谅我不能去网上查。据说关于阿凡达的评论已经铺天盖地,不想被任何人的文字影响我。我爱阿凡达,我也只用我的文字写阿凡达,只用我的心感悟阿凡达。

    但我其实还是在看之前就被影响了。第一个影响我的是QQ上的遥远的未曾谋面的朋友。当初他告诉我《2012》很好看,我带儿子去看了,果然非常震撼。我在QQ上告诉他我很喜欢,并且非常感谢他。后来他又推荐我去看《阿凡达》,说你一定会非常喜欢这部片子的,因为我看过你的文字对你略有了解,你一定要去看看。

    第二个影响我的人是同事。她说听老公说在网上看到评论,有人在看过《阿凡达》之后得了自闭症。只因为电影里的一切太美好,在看的时候不觉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而回到现实后,生活又是这么乏味,让人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心理落差。

    真的是。如果同事不给我提醒的话,我担心自己也要得自闭症了。怎么可能有那么美丽的世界呢?丛林里盛开着奇异妖娆的花朵不说,树神里的树精灵会像蒲公英一样在空中飘来飘去不说,那些山峰和虬枝交错的树木会像云朵一样悬浮在湛蓝的天空里也不说,就说那种叫做伊卡兰的神奇飞鸟吧,它竟然能够与纳威人心意相通!每个纳威人一生有一次机会征服一只伊卡兰,一旦这只鸟被人征服,它一生只属于他,只听侯他的调遣。在他需要的时候,它便飞来他身边,虔诚地让他骑在背上,然后他把他的尾巴放它耳朵里,两种生灵的心意便相通了。他心里怎么想的,它完全可以领会,就这样载着他在蓝天白云间游弋。和平的时候,这是多么美好又令人无限向往的场景啊!一只神奇的大鸟载着他的主人,到他想要去的任何地方。这很自然地让我想起了《射雕英雄传》里那只通人性的大雕。人类自己没有翅膀,无法像鸟儿那样飞翔,即使后来发明了飞机,仍然是一个冷冰冰的没有生命的金属结构的大家伙,哪里比得上有这样一只知你心意可以带你自由飞翔的鸟儿来得好呢?

    伊卡兰虽说神奇,也不是无坚不摧的。在地球人来攻击纳威人的时候,我们先前以为生命力无比强盛的伊卡兰,英勇无畏地带着主人在林中和高空穿梭着,试图打退人类的进攻,但是还是一次次失败了。看着那些从来没有受过枪炮重创的鸟儿在无情的炮火下低徊哀鸣,终于再也支撑不住,倒在林中,我们的心都疼痛了起来。

    当那么美丽的森林,纳威人赖以生存的家园,在人类的炮火下被点燃被摧毁,我们已经不仅仅是心痛,而是愤怒了!人类怎么可以这么残忍!人类已经把自己的地球毁得满目疮痍了,居然再跑到别的星球上肆无忌惮地大开杀戮!人啊人,在利益面前,你怎么可以这么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你不给自己的后代留下完整的生存空间,也不让别的星球上的生灵自由自在地生活吗?你凭什么以为你可以这么做?人类的贪婪不仅害了自己,还要去危害别人!

    好在杰克终于不再站在以上校为首的没有人性的人类一边,而是同人类中善良的格瑞斯博士等,带领纳威人一起与上校等恶人展开了殊死搏斗。搏斗中,博士倒下了,飞行员倒下了,而纳威人保卫家园的正义之战最终艰难地取得了胜利。

    说到这里,不能不说说那种比伊卡兰还要神奇的鸟:“魅影”。魅影身形巨大,有着像传说中的凤凰一样绚丽的色彩,更有惊人的能量,征服魅影的人百年不遇。当杰克征服魅影终于成为了时隔800年的“魅影骑士”时,整个纳威部落都惊呆了,自此也终于开始听从杰克的指挥。魅影,多么妖媚的名字。魅影骑士,这是蛊惑,是魅力,是无比强大的力量和号召力。杰克依靠他的魅影,依靠善良的人类,依靠有着执着信念的纳威人,才终于能够战胜邪恶的人类。

    夜渐渐深了,还是让我睡去吧。梦里,让魅影载着我,在潘多拉碧绿如洗的林间,在没有一丝烟尘的空中,在树精灵的簇拥下,悠然地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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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3日 下午1点26分11秒年年腊八粥

       不觉得自己是个很传统的人,但是有些节日我又会特别看重。比如端午节,我会去野外采几支艾蒿别在大门上,早上会煮上从超市里买来的粽子;清明节的时候我会去小巷深处卖三页饼的那间小屋前排队买几张饼,回家自己再煮上几个鸡蛋;中秋的时候会在桌上摆上各种口味的月饼和几种瓜果,吃完后去河边赏月。当然春节更是不必说的了,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和吃年夜饭的温馨,几乎成了每一年的期待。按说很多的吃食是应该自己做的,比如粽子,小时候吃的粽子都是母亲自己包的,不过那个过程的繁琐让我从来没敢独自尝试一下,所以至今也没有自己动手包过。粽子早已经不再是童年时所期待的美食,吃它也不过是一种象征罢了。清明的饼也一样,母亲都是自己烙,我却一直不会,也懒得去学。

 

只有一个节日,对我来说是个例外。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兴致勃勃地准备各种材料,并且开心地去做这天的吃食。那就是腊八了。 这个节日对于我来说,跟其他节日最大的不同就是:别的节日都掺杂着许多的童年记忆和温馨的感情色彩在里面,唯独我这么有兴致去过的腊八,居然找不到一丝童年回忆。似乎第一个有印象的腊八节也只是我的一时心血来潮罢了。哪里知道,一年年过去,我居然自己就把这节日习惯延续了下来。

 

第一次过腊八时,我刚刚上班不久,还住在单身宿舍里。平时吃饭很简单,一般都是去单位食堂买着吃,很少自己做饭。宿舍里有个小小的电炉,因为单位不让用,平时是藏在床下面的纸盒里的,只是偶尔在嘴馋的时候用来下西红柿鸡蛋面吃。有一个寒冷的冬日,忽然听同事说腊八了,要回家熬八宝粥,我就动了心思。我也可以自己熬粥的,不是吗?

 

 想到就马上开始了行动。也没问同事要用什么样的配料,想着只要是八种米啊豆啊的就行。来到农贸市场,大米黑米各买半斤,红豆绿豆花豆豇豆花生薏米分别买了一点。至今还记得那小商贩似笑非笑的眼神,他一定觉得这姑娘很逗,哪有这样买东西的啊!好在那人还算好脾气,听我说了原因也就不再嫌麻烦,一样样帮我称好。终于凑起八种来了,我喜滋滋地小跑着回了宿舍,从床底拖出小电炉,煮了一大锅。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的时候,担心沸出来,我小心地守在炉子边,炉火的微光也一定映红了我年轻而兴奋的脸庞。关不住的香气慢慢溢了出去,飘满了宿舍长长的走廊,于是引来了几个馋虫,呵呵,我们一起大吃了一顿。对吃惯食堂那清淡饭菜的我们来说,那真叫过瘾啊!

 

 自此,年年的腊八我便会熬一锅八宝粥。当然,有时候想吃了,平时也会做的。只是材料不再是一开始那么简单了,而是添加了许多丰富的内容。粥的身份也明显贵族了起来,不仅仅局限于八种配料了,而是根据自己喜好添上莲子、百合、桂圆,等等。这样一锅香喷喷的粥熬出来,再加上冰糖,那味道啊,你就流着口水想一想吧!

 

昨天晚上,不仅熬了一大锅粥,还腌了一小罐子腊八蒜,就等着过年的时候就着饺子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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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2日 上午5点36分53秒(分享)生命的感悟

邮箱里收到朋友发来的文件,是幻灯片形式播放的。背景是沙漠里的驼队,是古老神秘的钟楼,是撒满霞光的海面上停泊着的一只帆船,是海滩上相偎的一对恋人,是一祯卷着的泛黄的字画。凡此种种,如同各色人等千变万化的人生。逐字逐句看完,心中起了许多感慨。愿意在这里,与朋友们分享,看是否有与我们的内心契合的一些感悟,是否有我们未曾意识到的或者不经意间忽略掉的一些美好。

 

多吃些粗粮。

给别人比他们期许的更多,并且用心去做。

熟记你喜欢的诗歌。

不要轻信你听到的每一件事,不要花光你的所有,不要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无论何时说“我爱你”,请真心实意。

无论何时说“对不起”,请看着对方的眼睛。

相信一见钟情。

不要忽视别人的梦想。

深情热烈地去爱,也许你会受伤,但这是使人生完整的唯一方法。

用一种明确的方法解决争议,不要冒犯。

永远不要以貌取人。

慢慢地说,但要迅速地想。

当别人问你不想回答的问题时,笑着说:“你为什么想知道?”

那些敢于承担最大风险的人才能得到最深的爱和最大的成就。

给妈妈打电话,如果不行,至少在心里想着她。

当别人打喷嚏时,说一声“菩萨保佑”。

如果你失败了,千万不要忘记吸取教训。

记住三个“尊”:尊重自己,尊重别人,保持尊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要让小小的争端毁损了一段伟大的友谊。

无论何时你发现自己做错了,竭尽所能去弥补。动作要快!

无论何时打电话,摘起话筒的时候请微笑,因为对方能感觉到!

找一个你爱聊的人结婚。因为当年龄大了以后,你会发觉喜欢聊天是一个人最大的优点。

找点时间,单独待会儿。

欣然接受改变,但是不要摒弃你的个人理念。

记住:沉默是金。

多看点书,少看点电视。

过一种高尚而诚实的生活。当你年老时回想起过去,你就能再一次享受人生。

相信上帝,但是别忘了锁门。

家庭的融洽氛围是难能可贵的。

尽你的全力让家平顺和谐。

当你和你亲近的人吵嘴的时候,试着就事论事,不要扯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不要摆脱不了昨天。多注意言下之意。

和别人分享你的知识,那才是永恒之道。

善待我们的地球。

不要愚弄自然母亲。

忙自己该做的事。

不要相信接吻时从不闭眼的伴侣。

每年至少去一个你从没去过的地方。

如果你赚了很多钱,在活着的时候多行善事。这是你能得到的最好回报。

有时候,不是最好的收获也是一种好运。

深刻理解所有的规则,合理更新它们。

记住:最好的关系存在于对别人的爱胜过对别人的索求之上。

回头看看你发誓取得的目标,然后评判一下你有多成功。

无论烹调还是爱情,都要用百分之百的负责态度对待,但是不要企求太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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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5日 下午1点45分46秒回乡偶拾

 

(一)神泉

 

回娘家之前,先对这湾泉有所耳闻,却以为不过是山上的一眼泉水罢了。父亲提起它是为了要我把家里闲置的矿泉水桶顺便带回去,以便用它上山带水喝。

上周父亲生日,临行前向家里挂了个电话。母亲又再嘱一遍。倒令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是何等样神泉?

回家时天已近午。吃过午饭稍事休息,母亲便唤我起来说要去神泉灌水。去楼下杂物间推出父亲那辆大金鹿自行车,母亲把我带回的水桶在后座绑好,又把几个盛葡萄酒的大塑料瓶也挂在了车把上,带上兴致勃勃的儿子,我们三人浩浩荡荡开往后山。

下过雨的道路有些泥泞,欲晴还阴的午后依然闷热。出了我们院不远便是一条小河,儿子居然还记得三四年前的事,说姥爷以前带他来过这里,他还用石子打过水漂。

一别几年,没想到还添了这许多新鲜事。既然是神泉,还离我们不远,那以前怎么就没听说过?路上我问母亲。

母亲说这事还真神呢!听附近村里的人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说是几年前村里有个老人在弥留之际,念念不忘那眼泉水,因为他以前在山上放羊时渴了总要去喝的。他的儿子看父亲快不行了,怕来不及取回父亲便闭眼,便去村后的河里汲了一瓦罐水回家。父亲一尝便说这不是。于是儿子从泉水流经的小溪中又重新取回一罐。父亲一尝,这有一点点味道了,但还不是。儿子没办法,想父亲临终前就这么一点可怜的愿望,不如满足了他罢!于是穿过乡间的羊肠小道,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来到了山上,从泉水渗出的石缝间接得满满一罐水。老父亲一尝,便抿着嘴微笑了:恩,这便是了,我的儿!此后神志日益清醒,眼中添了神采,又数日,居然沉疴全无!此后,神泉名声大振。

我听得直笑。有这等神奇么?母亲说大家都说果真有此事呢!那看来也是这三四年间的事。因为这几年父母一直待在我这儿,回去也不过是两个月的事,没想到就忽然冒出一神泉来。

跨过那道石桥,越过两条小溪,穿过山路十八弯,看不尽道边的野花烂漫,闻不够山林间树木的清香,终于,母亲指着前面似有氤氲水汽的地方说:那便是了。

远远的,似有红花在枝叶间舞蹈。近看,却原来是虔诚的人绑在泉边槐树和野枣上的红色布条。据说是山民得神水消病免灾之后还愿而来。哦!真的就有那么神?

更奇的是,泉水的上方不知是谁建了一间小小的石屋,大约要童话里的七个小矮人才可以住进去的小屋,里面居然有一双绣花的小鞋子。我在当时,心下便有些怪异的感觉,竟不敢再细瞅,仿佛里面还隐藏着一个更为神秘的所在。是山民的愚昧使然,还是泉水果真有此神奇之处?我无法解释。

泉水自石缝中汩汩流出,无论晨昏,无论寒暑。据说这眼泉从未干涸过,哪怕久旱之年,一如既往。这倒是奇事一桩。我欲前行寻找泉水的源头,母亲说找也枉然。山梁的那边都不曾有河。即便有,跟泉水又能扯上几许关系?一个在山底,一个在山上。

我还是前前后后转了几圈看。除了已风化的呈页岩状的片片剥落的山石,就是山民开出的层层梯田,地里生长着地瓜和花生之类,长势倒也喜人。想是沾这神泉的灵气,更兼水源充足吧?

我在泉边弯下身,掬一捧入口,泉水清冽甘甜,带着一股透心的凉意,顷刻间润透肺腑。儿子过来学我,喝几口,也直喊爽。

旁边有一中年女人牧着几只羊。羊在不远处悠闲地吃着青草野花,她看着我们笑。并说这泉水可比你们城里的矿泉水要强得多。然后又给我们讲了一遍那老人喝泉水起死回生的故事。母亲与我相视而笑。看来与这神泉相关的故事已经深入人心。淳朴的山民,把这泉水神化到可以作图腾崇拜,也是一种精神寄托吧?

 

 

(二)搬走的邻居

 

于老师住母亲家楼上,先前父母在家时断不了要常麻烦他的。住得近是其一,主要是他曾经是父亲的学生,而父亲对家境贫寒的他过去也多有照顾。现在父亲年事渐高,而我和妹妹又不在身边,平时断不了有什么事让他给跑跑腿。两家交往非常亲密,有时候都感觉象一家人。比如家里的液化气需要换了,于老师总是事先就来问过几次。他的女儿雯雯放学回家早了,就先来我们家。有什么好吃的,母亲要送些给他上去。于老师也断不了把老家来人带的花生豆子什么的,分我们家一些。

我平时都叫他哥哥的,因为自己没有兄长,因为他对我父母的照顾,这哥哥就叫得格外亲。儿子小的时候也一直管他很亲地叫舅舅。这几年没回来,大约儿子也忘了这个长相憨厚,戴一副黑边大眼镜,酷似歌手尹相杰的舅舅了吧?

回家后没听到楼上有声音,便问母亲,雯雯一家可在?母亲说他们早搬走了。因为雯雯上学离家远,于老师就在雯雯学校附近的闹市区买了一套大房子,把楼上的房子卖给了别人。而且后来他也调到别的学校去了,自打回来,还一直没见他呢!

我感慨良久。

于老师是个很有志气的人。人聪明,不甘居人之下。而有些事,是他自己无法决定的,比如他贫寒的家庭,比如他平庸的个头与相貌。这些,都使他在找对象时条件大打折扣,最后只有娶了农村户口的嫂子,虽然嫂子人长得还算漂亮。为什么形容嫂子漂亮时有点勉强呢?因为嫂子五官不错,只是脸上有着许多雀斑。我一直觉得嫂子长得很象曾经走红的歌手张咪的。她自己可能也意识到了,因为在我印象里她一直留着曾风靡一时的“张咪头”。

雯雯那时还小,嫂子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一直在家闲着,倒是把自己一个小家收拾得有声有色。所谓有声,是楼上经常有搬动家具的声音,——当然在非休息时间。嫂子这点道理还是懂得的。所谓有色,是他们家总是挂着许多的画。有于老师的得意之作,有雯雯的涂鸦之作,家里整天象在搞图片展览。后来雯雯上学了,又不断地有新的奖状挂在墙上。或许当中不乏三好学生的,我却印象模糊了。记得最清楚的是雯雯卧室门上帖的“爱牙护齿小标兵”。雯雯的牙齿确实很白,应该不是她的脸黑的缘故。现在我的儿子也快上三年级了,怎么就从不曾得到这样一张奖状呢?想想儿子总是懒得刷牙,甚至洗脸,大约就是有这样的护齿标兵也轮不到他来做的。

每次回父母家,我是必先去楼上坐坐的。不为别的,只为看看他家里又换了怎样的摆设。这使我每看一次都觉得新鲜。我喜欢这样的新鲜感。第一次,家里的沙发是蓝色人造革的,第二次却成了布艺沙发了。以为嫂子赶时髦新换的,细瞅瞅,原来是嫂子自己做的沙发套。嫂子就是这样的心灵手巧。

墙上的画呢,由雯雯稚嫩的油画棒作的五彩的儿童画,变成了清淡素雅的水粉,也或者是静物写生,已经渐渐透露出一种成熟老练。于老师的作品之侧,则多了一些学生的习作。原来,于老师已经在家里开始教学生了。

从那以后,于老师的家庭状况日益好转。我再也不好意思把我不穿的衣服给嫂子了。有时候,带回的衣服还很不错,想要给嫂子送上去,母亲就说,穿过的东西再新也是旧的,你哥哥家生活好了,就不要给她了罢!于是再回家,我就只给雯雯买点小礼物。雯雯还总是喜欢得不得了。小孩子总是容易满足的,也没有什么金钱观念。其实嫂子也未必就嫌我给她的衣服,只是母亲总也不许,要我只可以给新的。

雯雯本来打小就瘦,后来或许是因为生活好了,那小脸总是胖得鼓鼓得可爱。嫂子有胃病,一直胖不起来,脸上却有了很亮的光彩,滋润得很。只有于老师,还是老样子,也还一直是那副黑边的眼镜,一笑起来,眼睛便眯成一道缝,没有城府的样子。

于老师的学生不断有考上美术院校的,他在家办辅导班的消息也不胫而走。这是最好的广告。由是他开始租用了学校的一间平房,象模象样地办起美术培训班。起初只是辅导准备高考的学生,久了,因为雯雯的画在学校里也渐渐小有名气,又添了少儿培训。于老师日夜地忙,嫂子更安心地做她的全职太太。想来嫂子也是有福之人。雯雯到了不需要她专门在家看的时候,于老师的收入已经比之前有了天壤之别,也不需要她再另找工作了。

说起于老师来,父亲一直对他持赞赏的口气,说他绝对是自学成才的典范。当初,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中师毕业生,专业平常,但他教学突出,不久便调到县重点中学任教。他意识到自己学历低,用了几年的时间参加函授,后来取得本科学历。有学历有教学成绩的人,自然备受领导欣赏,不久便分得单位新楼房一套。按理,他是单职工,是不够分房条件的。照说,他该满足了吧?可他还没有局限于此,业余时间作画,又吸引不少学生来跟他学。而其实,作画只是他的业余爱好罢了!能够把业余爱好发展到可以养身立命的地步,这一点,使我对他佩服不已。

忘了说一点,嫂子后来添了个男孩,因为农村户口头胎是女孩的,可以再生二胎。嫂子就这么争气,真给于老师生了个儿子!现在的于老师,名利双收,儿女双全,该是怎样地满足与幸福啊!

祝福他。

 

(三)邻家有女初长成

 

仪老师住在母亲家旁边单元的楼下,每次回家我总会利用在阳台上晾衣服的间隙俯瞰他们的小院。

平时他们家的院子里会栽着几畦大葱,或者茄子,或者辣椒,黄瓜,有时我回家恰巧可以看到花开,紫色的或是黄色的小花儿点缀其中,也偶尔有些早熟的果实若隐若现,颇有些田园情趣。而这次,我吃惊地发现院子里居然长着一人高的数行玉米!是谁的主意呢,在院里种玉米?

仪老师的女儿也叫雯雯,为跟于老师家的雯雯区分开,我们都叫她小雯雯。几年未见,想来小雯雯也不小了吧?问过母亲,说是有她妈妈那么高的个子了,人长得结实,跟大姑娘似的了。我却怎么也想象不出长大的雯雯会是什么样子。印象中,小雯雯有着胖胖的脸蛋,很无邪的笑容,总是短短的头发,很招人喜欢的样子。只是脾气似乎有些任性,需要被一家人宠着的。

我在阳台上往下看的时候,有几个穿花裙子的女孩叽叽喳喳地说笑着,从那片玉米地旁走进屋子里。我想那应该是小雯雯的同学吧?她们是放了暑假来凑到一起玩的吧?有女孩子的地方总是有笑声。看她们的个子都象成人一般高了,雯雯即使站在她们之中,恐怕我也一时认不出了。

不一会,先听得声音,后又见她们出来了。我仔细分辨着,却仍然看不出到底哪个更像雯雯。小孩子就这样不知不觉地长大了,也难怪我们就这样不自知地渐渐老去呢!

下午叫上妹妹,我们来到了仪老师家。正好是小雯雯来开的门。她果然很高了,模样还没变,只是整个人大了一圈,感觉竟然有几分戏剧性。许是楼底的缘故,一进门,客厅光线有些暗。适应了一下后,看见只有小雯雯一个人在家里,手里居然拿着十字绣。一见我,雯雯很惊喜地叫了一声姐姐。

她留着齐眉的童花头,眼睛亮亮的,里面贮满了笑意,似一湖春水荡漾开来。这样的笑容,让人的心无比舒展。我说雯雯怎么一眨眼就成大姑娘了啊!是谁在变魔术啊!雯雯只是眯着眼睛笑着。

女孩子大了,天性使然,会喜欢做女红之类。但是看到雯雯手里的十字绣我还是觉得很惊奇。她绣的是一幅卡通图案,一个穿花裙的女孩牵着一只可爱的卷尾巴狗在花丛里走着。女孩也是跟她一样的发型。还记得雯雯小时候,老是留着短短的男孩子般的发型,没事就跑我们家来了。然后好奇地这屋瞅瞅,那屋看看,一刻也闲不住。现在居然能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刺绣?

喜欢雯雯的一个原因,是她很像儿时的我。小时候,我便是男孩子一般的性格,喜欢爬墙上树,喜欢钻苹果园偷摘人家的果子,喜欢在湖边打水漂,喜欢跟一群男孩子玩枪战游戏。而成年后的我,虽说在刻意做淑女,骨子里的性格却是无法改变的。比如,我始终不怎么会,也懒得做女红。多年前还勉强织过毛衣,这几年看十字绣风靡,好奇地看过别人的刺绣过程,繁杂程度几乎令我晕倒。我对能够绣成一幅十字绣的人一直是惊佩不已的。而小雯雯,那个假小子般的女孩儿,如今居然可以做刺绣了!我拿起来左看右看,怎么也无法相信这是出自雯雯之手。直看到她都不好意思了,抢了过去说,姐姐我绣得不好看,还是别看了吧!

这就是女孩的天性吧?到了一定的年龄,再男孩性格的女孩,也会回归自己的本性吧?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汗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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