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2010年1月1日 上午7点34分42秒关乎感情----写在2010年的第一天
2010年的第一天。想写点什么,给自己。
有太多的话想要说,只是说与谁听?伯牙摔琴为子期,那是因为生死相隔,再无人听懂那曲《高山流水》,自此便成绝音。我无琴可摔,也不必在意有没有人听我自言自语。
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种,只有亲情是不变的,因为血浓于水。友情呢,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加深,也可能淡去。我们的生命中总是有很多的人,来了又去了,只是陪我们走过一段人生的旅程。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无论时间还是空间,我们会偶尔想起,会有些感慨,也会有些怅然:曾经那么美好的情感,怎么就会慢慢消失殆尽,最后只剩下回忆了呢?年岁渐长,我们明白,人生便是这样的,要经历很多的人,很多的事,要得到一些,然后又失掉一些。你可能拥抱你认识的所有人吗?不可能。不是我们的怀抱太小,而是我们的心太小。有人钻进来,有人就被挤出去。
有个深夜,在QQ上,意外地发现童年的一个伙伴在线。加上她之后,从来没见她上线过。我很惊奇地招呼了她一声。是惊奇,不是惊喜,我确定是这样的感觉。她很快地回应了我,并告诉我另一个当年的伙伴也在线。就这样,我们三个人亲切地叫着多年听不到的彼此的乳名,聊了起来。聊了一会儿,感觉不过瘾,又开始视频。我看见了雪,不再是童年时害羞的样子,扬着刚烫过的满头的卷发,开心地大笑着。我看见了翠,不再是小时候楞楞的假小子,垂着柔顺的长发,浅浅地笑着。一时,有些时空错乱的感觉。岁月原是可以令一个人发生这样巨大的改变的!变得面目全非,变得令人始料不及。而她们眼中的我,跟从前也是大相径庭的吧?雪说我,你比以前瘦多了。我说不是瘦了,是容颜老去,显得憔悴了。翠说我,你看起来怎么变得深沉了?我说,是因为心里有了很多事,所以不再是小时候那没心没肺的样子了吧!倒是你变化大着呢,你这样子让我想起徐志摩的诗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翠便在视频里甜甜地笑。
由于发现彼此在线时时间已晚,我们也就没聊太久,道过晚安便下了线。下了之后,我注意到了一件事:我们都没有要彼此的电话!而且根本连那个想法都没有!
原来,我们的友情是属于过去的。二十多年的岁月之河横亘在我们面前,即使我们在河的两岸用力地呼喊,深而湍急的流水也会带走我们的声音,我们的面孔也会渐渐模糊,一直模糊到那久远的记忆深处。事实上,现在的我们虽然对着彼此笑着,分明又是有隔阂的了。我们努力在对方身上捕捉旧时的影像,却只是徒增了许多怅惘而已。怎么可以?岁月怎么可以把我的童年伙伴变成这个样子?不,这不是她。即使比小时候那个傻丫头漂亮了精致了,但不再是她了!我宁愿不要认识现在这个漂亮的女人,我只要我的那个小伙伴!可是,她又明明就是啊!我矛盾着,心里有了许多许多的沮丧和懊恼。
其实是这样的:我们都已被岁月改变了模样啊!当然,改变的不仅仅是外表,还有我们日益沧桑的心。这样的友情,还是把它封存起来吧。当我们拂开岁月的尘埃,我们依然看得到那么鲜活的往事,那么生动的面孔。我们都在各自的路上走了太久太久,身边的朋友也早已经换了一拨又一拨。能历经时间淘洗,一直陪伴在身边的朋友,寥若晨星。所谓的人生二三知己,便是这样罢!
爱情呢,比友情更多了些复杂和不稳定。有谁可以说,我当初憧憬的那个人,我第一次爱着的那个人,我现在依然爱着,携手终老永不言弃?如果有这样的人,那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而这样幸福的人,又何止是寥若晨星?初恋时,以为他就是自己要相伴一生的爱人了,用满心的柔情蜜意来包围他仍嫌不够。又哪里会知道,人生有那么多的不确定?相爱可以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呢,还关乎家人,关乎各自的成长和生活环境,许多的方面,有一点不和谐,可能最终也走不到一起。更让人无限惋惜的一种情形:明明两个人相爱着,明明说好了要一起步入婚姻殿堂,却只因为对方的一个小小的过错而无论如何也不肯原谅,终致各奔东西。许多年以后,回过头来看看,起因是多么微小的一件事情啊!而又是为什么,当初那么倔强地不肯低头?拥抱着,说声“对不起,亲爱的,你知道我爱你”,有那么难吗?因为年轻,因为任性,就这样失去了一生的爱!
有幸运的,在以后的路上还会遇到能够倾心相爱的人,还可以与爱着的人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老去,把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句号。有那么一些不太幸运的人,从此后寻寻觅觅,奈何曾经沧海难为水,只有冷冷清清,把自己嫁了出去。聊可自慰的是:那人是爱着自己的。只是这样的爱,比之起初的两情相悦,少了多少滋味在里面啊!回到家,平静地洗衣做饭,他回来后就安静地一起吃。他若是有事不回来了,自己一个人吃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样波澜不惊的日子,一天与一年,与一生,又有什么不同?有一天,他高兴了,要来拥抱她一下,她居然不动声色地躲开了。日子久了,彼此成了生活中的伴,实在不习惯了这种充满感情的表达。他有些小小的失落,却也很快释然。老夫老妻了,倒是想想自己的念头有几分可笑呢。
爱情到底有多少种呢?
还有一种,相爱时轰轰烈烈,分手时也打得轰轰烈烈。这样的爱,最好只在小说里出现,生活中是要折磨得人遍体鳞伤的。
最悲哀的一种,爱着的时候情比酒浓,开始过日子后却发现对方根本不是自己爱着的那个人了,言语无味,渐至面目可憎,到分手时彼此竟是长吁一口气:终于,不再为这份感情束缚。这时的情,早已经寡淡如水。这时的人,走在街上遇到,心里也不起一丝波澜。
更多的感情是这样的吧?——因为适龄,因为条件相当,因为成长背景和生活习惯接近,所以结婚,一走便是五六十年。问他们,有爱吗?竟是茫然不知。只知道,彼此依恋,所以靠近,所以到白头。这是一种相濡以沫的感觉。夕阳下,白发如雪,步履蹒跚,却又搀扶在一起,何尝不是一道美丽的景致?
还有一种爱,是对外人道不得的。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是蚀骨的爱,是锥心的痛。想冲破千难万险,奈何关山难越,只落得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对这样的爱,我们也只有叹息而已。
要走过多少路,要读过多少书,要经历多少事,要有多少段感情,人的一生才称得上完整?看过一句话:深情热烈地去爱,也许你会受伤,但这是使人生完整的唯一方法。真的是这样吗?为了让一生完整,即使遍体鳞伤,也要去爱一次?
我找不到答案。






2010年1月12日 5:43很好的话题